和碩等業公司列「爆肝企業」

2011年 01月21日 蘋果日報

【施春美、王玉樹╱台北報導】北市勞工局去年底抽查三十家高科技電子製造業,昨首度公布勞工超時工作的「爆肝企業」名單,和碩、西門子及遊戲新幹線三公司上榜,和碩甚至有員工一天工時長達十五點五小時。勞工局表示,違法業者將處六千至六萬元罰鍰。
勞工局長張基煜表示,高科技電子業不適用責任制,僱主若要員工加班,須依《勞基法》規定取得勞工同意;僱主若延長勞工工時,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,每月加班工時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,違法者可處六千至六萬元。
勞工局表示,去年十月至十二月底抽查三十家高科技製造業,其中西門子、和碩、遊戲新幹線三公司均有勞工超時工作,如和碩有員工一天工時十五點五個小時,遊戲新幹線有員工
一天工時達十四小時,西門子也有一天工作十三小時的員工。

有人一天工作15小時

另查出建碁、華碩、西門子未經勞資會議同意,即令勞工延長工時,也違反《勞基法》,可處六千至六萬元罰鍰;建碁、華碩、倫飛、研華、百佳泰、捷元等公司未公告勞工申訴管道,也違反《勞動檢查法》,可處三至六萬元罰鍰。
和碩表示,是因有一名原排晚班的員工,答應同事也上當天的白天班,致工時長達十五點五小時。遊戲新幹線總經理林榮一說,因夜間需請工程師到班,致工時過長,將以輪班改善。西門子企業傳播事務處協理芮家楹說,是因員工臨時有案子進行,自動加班,未來將改善。
勞委會去年進行首次科技業超時工作專案檢查,有四成三的科技大廠均超時工作,違法比率高,今年已再規劃另一波規模更大的高科技業勞檢,但實施時間暫不透露。

違法超時加班科技業稽查結果

★違規業者: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遊戲新幹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西門子股份有限公司
★違反法條:《勞基法》第32條第2項規定,僱主若延長勞工工時,每日工時不得逾12小時,每月加班工時不得逾46小時
★違規情形:
*和碩:有員工1天工時達15.5小時
*遊戲新幹線:有員工1天工時達14小時
*西門子:有員工1天工時達13小時
★罰則:可處6千~6萬元罰鍰
★申訴管道:各地勞工局處,如北市可打1999、(02)27208889向勞工局或(02)25969998勞動檢查處申訴
資料來源:北市勞工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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